我们在邓州政府网看到:有网友留言问:镇平至邓州天然气管道项目第二次咨询, 关于之前的咨询回复已收到,但是我想了解的并不是征收永久性土地12.957亩的占地补偿标,而是施工过程中经过农田(寺后村、吴集村、李家等),导致青苗被毁、以及土地施工占用补偿标准。
张楼乡回复李生先生: 感谢你的关注和信任,你的来信收悉,答复如下:经过邓州市张楼乡吴集、寺后、李家的天然气管道项目是西气东输三线天然气管道项目,不是你咨询说的镇平至邓州天然气管道项目。
一、青苗补偿标准:粮食作物1500元/亩、油料作物1560元/亩、常年菜地2600元/亩。临时用地2600元/亩/年。依据《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西气东输三线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邓州段临时用地补偿方案的通知》
二、发放方式:管网集团(新疆)联合管通有限责任公司将征地补偿所有款项支付给村委,由村委将款项分发给被征地群众。 特此说明。
张楼乡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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