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1日南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发布《2022年7月环境质量排名通报》,本文摘取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如下: 二、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一) 支偿情况:方城县 525 万元、西峡县298万元、淅川县182万 元、新野县83万元、鸭河工区44万元 、 唐河县34万 元 、 内乡县16万元、邓州市8万元、南召县5万元。 (二) 得补情况:官庄工区 408万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53 万元、高 新 区 248 万 元 、 镇 平 县 103 万 元 、卧龙区 82 万元、桐柏县 73 万元、宛城区 15 万元、社旗县 5 万元。
PS: 南阳5区共得补资金1006万。
支偿:支出补偿,即因空气质量排名靠后,需要支出资金对排名靠前的进行补偿。 得补:得到补偿,即空气质量排名靠前,得到排名靠后的支偿资金。 对此有网友表示:县域、乡域范围小,空气质量易受气流、地理地形条件的影响,这种排名的合理性似乎有待商榷。以邓州为例,本身工业基础薄弱,也没多少涉排企业。临近的襄阳、十堰是重工业基地,当风向和空气流通条件不好时,很容易受其影响,即便城区的街道上天天洒水车、雾炮来回穿梭,收效也是微乎其微,任务紧迫时,只能拿饭店、餐馆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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