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门户网,邓州在线 邓州门户网手手机app
  邓州吧   茶馆杂谈   最新公告!事关幼儿园、培训机构
返回列表
查看: 13869|回复: 0
收起左侧

[通知公告] 最新公告!事关幼儿园、培训机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5-15 10: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家有“小神兽”的邓州人
来看看你给孩子选的
幼儿园、培训机构
合格不?

5月12日
市住建局消防审验办公室发布
《关于幼儿园及培训机构
办理消防审验手续注意事项的公告》,
提醒幼儿园及培训机构
在办理消防审验手续时
要注意以下事项。


0792e42d7a2c901493d909b8987796ba.jpg
资料图片


01
在选址方面,幼儿园及培训机构应选择具有规划许可、不动产权证明的公共建筑,不能选用民房、自建房等无产权建筑。

选用闲置厂房、学校、医院、商业设施进行改造的,根据省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应先征求规划部门意见。

02
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有关要求,托儿所、幼儿园不应与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商场、批发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相毗邻。

三个班及以下时,可以与居住、办公等建筑合建,但应满足抗震、防火等安全方面的规定,四个班及以上的幼儿园应独立建造。


03
根据住建部51号令及《襄阳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幼儿园及培训机构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应当报住建部门进行消防验收备案;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应当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手续。


04
具体申报材料方面:

消防设计审查需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扩建及改变建设工程原规划用途的)、消防设计文件;

消防验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消防验收备案:消防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05
根据《关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原则的通知》及《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所选建筑应满足抗震设防要求,具备足够的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门户网就是您的家!欢迎您常回家看看!如果您喜欢邓州门户网,请介绍给您身边的朋友!有了您的支持,门户网才能走得更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通行证

收藏:19 | 帖子:1万

广播台

精彩推荐

邓州市,邓州网,邓州吧,邓州论坛,邓州门户网
手机客户端
邓州门户网公众微信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377-6226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