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执行动力,4月15日凌晨6点20分,邓州市人民法院50余名执行干警兵分六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 孙某等11人申请执行张某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申请执行人大多是50岁以上的妇女,在被执行人张某承包的果园工作了两个月,张某一直未向她们支付劳动报酬,其拖欠的劳务款共计4万余元。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帮助申请人尽早拿到工资,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张某,积极沟通、释法明理,张某给出了还款计划,但到期后并未按计划履行。执行法官遂将张某传唤至庭,告知将对其拟采取拘留、罚款措施,一直拒不履行的将对其采取失信限高措施。慑于法律的权威和严厉的措施,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履行了2万余元劳务款,并承诺剩余部分将积极筹款、按期履行,11名申请人拿到了被拖欠近两年的部分工资款,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金某申请执行尹某、张某、彭某等三人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尹某承建彭某房屋,因干活缺少人手,尹某让张某召集原告金某等五人前来建房,在一次砌墙作业中,墙体突然倒塌,金某从脚手架上摔伤。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双方按过错承担责任。对这起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执行法官高度重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系同村,因此,既要帮申请人顺利拿到赔偿款,又要尽量避免造成村邻隔阂。确定张某、尹某、彭某各按40%、30%、10%比例承担总额11万余元的赔偿责任后,执行法官经过线上线下财产查控,冻结扣划了彭某名下账户1万7千余元,尹某主动到庭履行2万3千余元,金某自愿放弃二人赔偿款剩余部分,至此彭某、尹某承担部分已全部履行完毕。张某因承担赔偿责任较重,与金某私下协商达成了还款协议,目前该案执行工作进展顺利。
本次专项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1人,拘留3人,其中执行完毕8件,达成和解3件,执行到位92.6万元。 自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邓州法院坚持实干为要,紧盯目标任务,践行学习成果,以保障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执行成效彰显学习教育实效,踏实走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每一步,切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