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份以来,我市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展开,具体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实施。
此次登记工作权籍调查,各乡镇均采用了无人机航测,区域内全部进行认真调查、登记,做到不漏一户。工作人员以自然村为单位,详细出具测绘平面图,并依照平面图进行现场确认,在村委、村组的协助下,录入每户房屋的户主姓名、建筑年代等相关信息。村民在村委或村组的统一组织下,提交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各乡镇均设有农房登记项目部,方便群众提交材料或咨询信息。 收集完整的身份信息后,工作人员就会将测绘图和身份信息进行汇总。该数据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省级验收,确认测绘无误后,各乡镇对新增宅基地予以批准,出具相关符合规划的证明,并将权籍调查的结果,按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人员为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申请,预计不动产权证书将在6月份前后核发。 为保障我市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农房登记工作范围划分为四个片区,每个片区设分包领导、分包责任人和监理,不分昼夜检查工作,确保在3月25日前,完成农房登记的建库工作。 “由于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目前,第一阶段的航测、第二阶段模线画图已基本完成。日前各标段正在积累总结先进的权籍调查方法,并在乡镇、村组的配合下,完善模线画图、权属认证和建库工作,确保3月26日合库工作的顺利进行。”3月13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余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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