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国务院研究室党组成员孙国君在解读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时表示,去年有关部门提出了140项“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去年年底前已实现50余项事项异地办理。今年年底前,将进一步推动一批政务事项“跨省通办”。
比如:在个人事项方面,包括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户口迁移、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住房提取公积金、生育登记等;
在企业事项方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医疗广告审查、不动产抵押登记等30多项涉企事项,要实现异地可以办理。
孙国君介绍,目前我国有2.8亿人处于“人户分离”状态,异地工作生活的人员越来越多,企业跨地区的经营活动也越来越频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能够“跨省通办”,是“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去年有关部门梳理了经常办理的“高频事项”,提出了140项“跨省通办”事项清单,确定了逐步实现“跨省通办”的时间表。去年底前已实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业资格证书核验、学历公证、驾驶证公证等50余项事项异地办理。
孙国君表示,下一步,还将加快推进新生儿入户、婚姻登记、身份证首次申领、社保参保缴费查询等业务“跨省通办”,为企业和群众带来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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