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老师,在南召县现代中学工作13年。我于2019年考上南阳完全学校的社会招聘,可谓层层过关,好不容易有了一个调入市里工作的机会。可南召现代中学为了限制老师向南阳调动工作,于2019年8月以违约金的名义收我们四人12万,我和妻子二人交了6万,其他两位交了6万。
我们在此校工作长达13年之久,付出了最好的青春时光,为了孩子上学和照顾老人,借着完全学校招人,想调动工作,没想到是这样的分手方式,这是不是强取豪夺?
我们离职时南召县教体局局长都说不能收我们钱,但校领导一意孤行,以土政策收取我们这样的血汗钱,良心如何得过?看到其他县过来的老师,同样是调动工作,为何他们没有交这样的钱?其他县市可以让人才流动,为什么南召现代中学的校长如此霸道?谁给了他这样的权利?难道这种搜刮老师血汗钱的做法是合法合规的吗?希望我们的遭遇得到同情,得到合理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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