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铁路公安处邓州东站派出所查获一起“老赖”冒用他人身份证乘车的案件。 12月16日13时50分许,邓州东派出所民警在进站口执勤时,发现一名男子进站验票使用的身份证件无法通过自动闸机,随后从人工通道进站时被民警发现该男子所用的身份证与本人样貌差距较大,年龄严重不符,民警当场询问该男子刚刚用的身份证是否为其本人时,该男子却坚称这就是他本人,不会有错。 细心的民警问到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时,该男子却支支吾吾答不出来,随后放下行李撒腿就跑,几名民警果断拦住他。最终该男子承认了这是他朋友的身份证,当民警问道为什么冒用他人的身份证乘车,该男子却不做解释,低头沉默。 后来民警核实该男子的真实身份后得知其叫夏某,浙江台州人,该夏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法院对其作出了《限制消费令》限制乘坐高铁。当民警将法院对其作出的《限制消费令》向其出示后,该男子承认正是因为自己的身份证不能购买高铁票才想着抱着侥幸的心理,不料被发现查获。最终现形的“老赖”被铁路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铁路警方提醒: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是违法行为,日常出行中一定要自觉遵守铁路实名制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不可心存侥幸触犯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