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失信被执行人 我们是认真的 今天新增19人 看看都有谁?
1、姓名:兰远章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29241972****0915 住址:南阳市安皋镇蓝营236号 执行案号:(2020)豫1303执1263号 执行标的:575262元
2、姓名:周长玲
性别:女 身份证号:4129241977****0941 住址:南阳市卧龙区建设路南都秋实苑小区 执行案号:(2020)豫1303执1263号 执行标的:575262元 3、姓名:张俊辉
性别:女 身份证号:4129281976****3825 住址:社旗县饶良镇谭北村谭北245号 执行案号:(2020)豫1303执1399号 执行标的:50525元 4、姓名:贺来峰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29281973****3814 住址:社旗县饶良镇谭北村谭北245号 执行案号:(2020)豫1303执1399号 执行标的:50525元 5、姓名: 雷洪吉 性别:男 身份证号: 4129011964****1510 住址: 南阳市卧龙区中心市场南文化村 执行案号: (2020)豫1303执2350号 执行标的:15250元 6、姓名: 季发磊 性别:男 身份证号: 4113031989****3735 住址: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潦河坡乡大沟村季后庄23号 执行案号: (2020)豫1303执2490号 执行标的:20733元 7、姓名: 陈文春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29251969****5875 住址: 南阳市卧龙区王村乡邮政局南200米 执行案号: (2020)豫1303执2728号 执行标的:10025元 8、姓名: 孔维帅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13031988****4218 住址: 南阳市卧龙区安皋镇张庄 执行案号: (2020)豫1303执2738号 执行标的:18125元 9、姓名: 王帅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13031989****6736 住址: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潦河镇前宋马营 执行案号: (2020)豫1303执3024号 执行标的:37744元 10、姓名: 闫朝霞 性别:女 身份证号:4113031967****6749 住址: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潦河镇前宋马营 执行案号: (2020)豫1303执3024号 执行标的:37744元 11、姓名:程洪 性别:女 身份证号:5102251974****1305 住址: 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广阳镇老街166号 执行案号: (2020)豫1303执3037号 执行标的:33583.85元 12、姓名:张双超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13031991****4897 住址: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潦河镇后屯121号 执行案号: (2020)豫1303执2507号 执行标的:25417元 13、姓名:汤云杰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13031962****5916 住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英庄镇河东村 执行案号: (2020)豫1303执2251号 执行标的:20255元 14、姓名:李景涛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29251970****1930 住址:南阳市仲景路燕虎小区1号楼1单元105室 执行案号: (2020)豫1303执2813号 执行标的:27826.07元 15、姓名:郭超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29291978****2352 住址:南阳市宛城区建设路宇信凯旋城3号楼2单元2601 执行案号: (2020)豫1303执2814号 执行标的:48905.79元 16、姓名:李文保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29241971****1639 住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青华镇杜庄村杜庄525号 执行案号: (2020)豫1303执2920号 执行标的:20000元 17、姓名:邹长乐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13281989****1318 住址: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歪子镇棉花庄乡 执行案号: (2020)豫1303执3127号 执行标的:16753元 18、姓名:张洪宝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13021973****5114 住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高庙乡高庙村19号 执行案号: (2020)豫1303执2294号 执行标的:13695元 19、姓名:杨海松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13811985****2213 住址: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穰东镇孙庄村西杨庄 执行案号: (2020)豫1303执2296号 执行标的:32401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决定将上述存在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发布,对其予以信用惩戒。
同时向公安边防、工商、房管、国土、建设规划、民航、高铁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和招投标单位予以通报,由相关部门对其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乘坐飞机、高铁、出境等方面给予限制,并请全社会对其进行监督。
如发现上述失信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或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请向南阳市卧龙区法院举报,如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声明
一、本次曝光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二、本次所曝光的人员为2020年12月12日之前尚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
三、以上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可向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材料并书面申请更正。
四、任何公民、组织不得将以上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该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来源:卧龙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