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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甜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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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里短] 我来吐糟下中国的法律,完全无视妇女儿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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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 19: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前财产应按出资比例分的,不能一分为二。所以很多人重男轻女。女人一定要强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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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 19: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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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playway 于 2013-7-4 12:48 发表
婚前财产应按出资比例分的,不能一分为二。所以很多人重男轻女。女人一定要强大啊。

以前是按出资比例的。
物权法出来后,只要写名字了,不管是否出资,都有所有权,也就是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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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 20: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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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 20: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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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的建议不错呀,失业并不能成为不付抚养费的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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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 20: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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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你可以和对方协商,先离婚,然后在规定日期内给房屋补偿款啊……你带着孩子,抚养费没有着落,一句话,没钱,法院没法强制执行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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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 20: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邓州民生
有几个国家是这样的,也就中国了吧引用:

原帖由 wmp1101 于 2013-7-4 11:08 发表
是。我们的制度有问题,这也是目前社会问题突出的根源。我们这是:权贵的天堂,弱者的噩梦,还要硬打着漂亮的旗号——这就使得人心更加混乱了。这样的社会,首当其冲的受害者自然是妇女孩子——而她们是祖国的未来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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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 20: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邓州打折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该是谁的就是谁的,当然得要证据如转账单等,婚后的才平分呢,房产写谁名就归谁,但要给对方价值一半房产的钱。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是两回事,这事我切身经历过的。婚后房产还分夫妻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等,我就不再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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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 21: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邓州交友网
站在对方的立场,他也挺惨的,失业了,离婚了,失去抚养权了,不要只想着自己。另外,房屋补偿费不能和抚养费对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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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 21: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邓州建议
引用:

原帖由 枪弹雨林 于 2013-7-5 00:05 发表
站在对方的立场,他也挺惨的,失业了,离婚了,失去抚养权了,不要只想着自己。另外,房屋补偿费不能和抚养费对冲吗?

他不是失业,是主动辞职,且不愿意再找工作,也许就是为了不付抚养费吧
房屋补偿费不能和抚养费对冲,因为抚养费按月付,房屋补偿费一次性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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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 21: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在房屋补偿费里把抚养费扣除吗,你老公不能按月付抚养费,但可以得到房租补偿费,法院应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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