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割机主在邓州收完20亩地,却被要求一亩地赔800元?到底怎么回事
“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开展以来,邓州市公安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采取强有力措施,依法保障企业及商户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近日,元庄派出所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在田间地头妥善化解了一起收割机商与当地农民之间的矛盾,获得群众一致好评。9月18日,元庄派出所接到一外地跨区机收人员报警称,其与辖区汲滩镇张井村村民因收割玉米费用问题发生纠纷,请民警帮助处理。群众事无小事,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值班民警立即前往处置。
原来,外地收割机主李某、王某二人刚刚从陕西渭南市到邓州市汲滩镇张井村收割玉米,收割近二十亩的时候,农户们反映收割中地里掉了太多的玉米,要求收割商赔偿。
经过民警详细了解情况和实地查看,收割机器在粉碎玉米秸秆的时候,由于玉米棒确实小,加上收割机刚到邓州第一站作业,机器没有调试好,导致很多玉米棒和玉米秸杆一起打碎在地里。
看着辛苦种植的农作物白白浪费,农户们要求收割机主以每亩800元的标准赔偿其损失。收割机方也承认确系操作失误给农户造成了损失,但二人刚到邓州,身上没带多少钱,过高的赔偿确实付不起。
了解情况后,为了妥善解决该起纠纷,本着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民警将双方喊到一起,耐心做思想工作,讲解相关法律知识。经过近四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农户们与收割方达成和解,由收割机主向农户支付每亩200元的损失赔偿。收割纠纷得以妥善化解,农户们纷纷对民警的积极作为点赞,收割机主李某、王某二人也对民警高效公正的工作态度感激不已。 二十亩了才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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