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给业主钥匙!邓州某小区逾期交房期间还要强制征收物业费?
10月17日,有网友投诉:邓州香溪美地物业迟迟不给钥匙!尊敬的金书记,你好,我是香溪美地一业主。我与2013年年底在香溪美地购置单元房一套,因为一直在外地工作。于2018年3月回邓探亲、办理新房验收移交手续(新房验收单日期),尔后单位有事就匆匆赶回外地,一直未领取新房钥匙,自2020年8月去香溪美地物业交物业费,领钥匙,物业以2016年为交房日期,(中间一直未通知交房),要缴纳4年物业费之后才可以给钥匙。我购置单元房为空置房,且验收单为18年3月 ,根据河南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第六章之36条规定,我房为空置房,且未再出售,物业收费标准为当年物业费标准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的规定,我与物业反复沟通,积极配合缴纳物业费用,但物业以必须百分之百缴纳为要挟,迟迟不给新房钥匙。在外工作,看到咱邓州现在发展蒸蒸日上,满腔想回老家、参与美丽邓州建设。到现在想装修房屋,物业迟迟不交钥匙。恳请金书记在百忙之中,能给予过问,谢谢!
以上内容为网友投诉内容,截止发稿,官方还没有对此问题回应!
对于这个投诉内容,小编觉得具备其他小区参考的意义。这里面有两个关键点:逾期交房期间的物业费和交房后未收房的物业费缴纳标准。第一个很好确认!买房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时间开发商却没有交付,不仅不需要缴纳物业费,开发商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后续通知交房的时间为准开始计算,就需要缴纳物业费了。实际交房时间就是物业费开始计算的时间!因为也有有实力的开发商会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提前交付!这也是按照提前的实际交房时间开始计算!这就带来了第二个问题,开发商通知交房后,并不是全部业主都会来收房,这不现实也不可能。有些业主会很快收房装修入住,有些是空置中。装修入住的很好确认,就按照物业合同全额缴纳物业费就行。而通知交房后未收房未入住的业主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缴纳标准怎么确定?这就是个议论很大的话题了!
房子建好了,开发商交房了,可业主却因为各种原因未收房。这种情况下就产生了一个问题,物业费要不要交?这个问题并不是个别业主的问题,而是很多人都存有的疑问。一般来说,业主虽然还未收房,但前期物业服务工作事实上已经展开,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也已经生效,而有关业主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一般会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予以体现。空置房的物业费标准到底是多少,因所在城市、物业公司不同也会有所不同。比如武汉市规定,如果开发商交房未入住,第一年的物业费按照70%的比例收取,以后足额收取;而成都则规定只要交房完成,业主需全额缴纳物业费。因此,简而言之,一般来说没收房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具体交多少,就需要根据双方之间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来确定了。所以,建议有此疑虑的各位业主,能够熟悉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相关内容。对于这种情况,物业费的缴纳标准,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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